2023年12月新河街道行政處罰公示 |
序號 | 行政相對人名稱 |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| 違法行為類型 | 違法事實 | 處罰依據(jù) | 處罰類別 | 處罰內容 | 罰款金額(萬元) | 處罰決定日期 | 處罰有效期 | 處罰機關 | 數(shù)據(jù)來源單位 | 備注 |
1 | 黃偉康 | 津濱新河執(zhí)簡決字[2023]0009號 | 《天津市市區(qū)冬季清雪暫行辦法(2020)》第五條第一款 | 清雪責任地段內漏掃、堆雪,、結冰,、亂倒 | 《天津市市區(qū)冬季清雪暫行辦法(2020)》第九條第一款 | 罰款 | 罰款30元 | 0.003 | 2023-12-18 | 2024-01-02 | 天津市濱海新區(qū)人民政府新河街道辦事處 | 天津市濱海新區(qū)人民政府新河街道辦事處 | |
2 | 邊樹梧 | 津濱新河執(zhí)處決[2023]0005號 | 《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(2020)》第二十四條 | 隨意傾倒,、拋灑,、堆放、焚燒生活垃圾 | 《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(2020)》第六十五條第三款 | 罰款 | 罰款200元 | 0.02 | 2023-12-19 | 2024-01-03 | 天津市濱海新區(qū)人民政府新河街道辦事處 | 天津市濱海新區(qū)人民政府新河街道辦事處 | |
3 | 李龍 | 津濱新河執(zhí)簡決字[2023]0010號 | 《天津市市區(qū)冬季清雪暫行辦法(2020)》第五條第一款 | 清雪責任地段內漏掃、堆雪,、結冰,、亂倒 | 《天津市市區(qū)冬季清雪暫行辦法(2020)》第九條第一款 | 罰款 | 罰款30元 | 0.003 | 2023-12-19 | 2024-01-03 | 天津市濱海新區(qū)人民政府新河街道辦事處 | 天津市濱海新區(qū)人民政府新河街道辦事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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